日喀则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6日,《日喀则市政府转发<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考核第二组在日喀则市考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清单>的通知》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照问题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有序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未全面落实分账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线上考勤流于形式,考勤率低”的问题
我区各项目业主单位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民工工资及拨款方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价款分为人工费用和其他费用两部分,按照《西藏自治区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款25%。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考勤管理,按照实际上岗率打卡,我区人社部门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对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严格执行“五个全覆盖”。
二、针对“考核台账未按《考核细则》进行分类整理”的问题
目前,桑珠孜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细则》已进行分类整理,此项问题整改完毕。
三、针对“未见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等相关材料”的问题
我区各项目主管部门将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我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秩序,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施工现场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遏制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后,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施工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针对“未全面落实工程款担保制度”的问题
目前,我区建设项目,均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且资金来源保障到位,并要求全部资金到位,未落实资金的项目不予以立项批准实施。
五、针对“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目前,我区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劳动合同范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区人社等部门将继续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合法权利。
六、针对“未建立解决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工作联动机制”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日喀则市和桑珠孜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印发了《桑珠孜区经信局关于建立解决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日桑经信发〔2021〕3号)。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决杜绝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而导致农民工群访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区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特此报告。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