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城南、城北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委、办、局,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日喀则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深化我区税收征管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桑珠孜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我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督促个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改革工作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我区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重要政策、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确保2022年,我区在提升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督、税收共治四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税收征管体系,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普 琼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巴 桑 区税务局局长
周 小 华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杨 健 区法院副院长
扎 西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邓 明 霞 区发改委主任
次 旦 区教育局局长
扎西多杰 区民宗局局长
边 巴 区公安局政委
格桑曲珍 区民政局局长
尼玛平措 区司法局局长
申 胜 涛 区人社局局长
次仁卓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达瓦次仁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给 贵 区住建局局长
旦增洛布 区交运局局长
扎 顿 区水利局局长
巴桑欧珠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达娃卓玛 区商务局局长
旦增卓玛 区文旅局局长
索朗白珍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拉巴次仁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罗 智 平 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
李 家 骅 区统计局副局长
次旺石觉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米玛扎西 区林草局局长
查 玉 区医保局局长
张 德 雄 区城投公司董事长
张 峻 岭 云泽公司董事长
普 穷 粮食公司总经理
旺 金 桑珠孜区农行行长
各乡人民政府乡长,城南、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巴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川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执行、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或因工作需要补充完善的,由领导小组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予以调整,通知新增成员直接参与领导小组工作,不再发文通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税务局)要聚焦智慧税务建设、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督、精诚共治加强监督,把严的要求和新发展理念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深入推进“好差评”制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国家和自治区、日喀则市税收征管改革系列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根据我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需要,主动遵从涉税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配合改革相关工作,在信息共享、信息交换、联合执法、协同监管、银税互动、政策宣传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切实形成改革工作合力。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