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桑汛指〔2023〕02号
关于公布2023年桑珠孜区重要河流、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街道)人民政府,各责任人: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职责,全力做好桑珠孜区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防[2006] 131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107号)文件要求,现现将全区重要河湖、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水库行政责任人名单.xls
桑珠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桑珠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