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桑河办〔2023〕12号
桑珠孜区关于公布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责任人: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落实责任制,切实维护辖区内河势稳定,保障防洪、水生态安全,确保我区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可控。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有关工作的函》有关要求,现将桑珠孜区河道采砂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四个责任人(河道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为该河段对应的县(区)级河长;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责任人为乡(街道)负责同志;行政执法责任人为水行政部门有行政执法权的负责同志)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桑珠孜区水利局
2023年3月30日
桑珠孜区河长办 2023年3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