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标题 | 高校毕业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为什么补贴的政策差距这么大? |
流水号 | ZX2021052129680 |
姓名 | 拉*** |
手机号 | 1*********5 |
身份证号 | 5****************1 |
发件IP | 110*********** |
写信时间 | 2021-05-21 18:29 |
信件内容 | 阿里地区高校毕业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我地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按<阿里地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阿党发(2017)34号)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即:-次性路费补贴10000元,按每人每年3万元给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日喀则高校毕业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我地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一)补贴范围条件2015年以后,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1年以上的。(二)补贴标准1.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补贴1年。2.一次性路费补贴,标准为1500元。为什么补贴的政策差距这么大?????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拉巴扎西同志,你好,我区根据你所反映的事项,立即安排区人社局核实相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139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20号)文件要求,明确提出了2015年以后,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1年以上的,每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补贴1年;一次性路费补贴为每人1500元。同时中共日喀则市委办公室、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援藏四省市专招日喀则籍高校毕业生补奖颁发的通知》(日党办发〔2019〕16号)文件规定,“通过7批援藏四省市事业岗位专招,实现区外稳定就业的日喀则籍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在日喀则)。按照6000元/月标准与实际工资差额进行补奖。专招到不同省市补助上限不一,最高2500元/月,最低1000元/月。” 目前桑珠孜区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以西藏自治区和日喀则市补贴政策为准,阿里地区标准因为行政辖区不同,我区无法掌握阿里的具体标准。全区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可能会存在补贴标准不一致现象。 |
办理主体 |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1-05-26 1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