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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标题 驻村期间育儿假属于特殊假吗?
流水号 ZX20250628902222
姓名 次****
手机号 1*********6
身份证号 5****************3
发件IP 36.**********
写信时间 2025-06-28 18:55
信件内容 我是一名桑珠孜区驻村工作队员,请问在8月30日之前可以请育儿假吗?建议从政策角度一对一答复,为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我办第一时间联系区委组织部(驻村办),区委组织部(驻村办)经核实相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根据《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规定,干部职工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享受15天育儿假,按子女周岁计算。若该驻村工作队员符合上述政策条件,未在敏感节点可以享受育儿假。根据《西藏自治区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藏组发〔2024〕64号文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驻村干部进驻后3个月内不安排调休”、2025年5月15日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百日走村入户大调研期间,所有驻村干部一律不得正常轮休,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从严审批”,经与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沟通对接,百日走村入户完成之前不能批育儿假,育儿假不能算特殊假。

特此回复


办理主体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5-07-03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