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出台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决策部署,立足桑珠孜区情实际,特制定桑珠孜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出台背景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三农”工作、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具体工作要求、日喀则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正确处理“十三对关系”为工作方法,把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首当其冲的政治任务,一体谋划、协调推进,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建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共同繁荣进步,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桑珠孜区奠定基础。
《方案》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