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3〕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单》梳理编制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编制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国办发〔2022〕2号)《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3〕1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
二、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是进一步明确我市各行政单位的行政许可职权适用范围,切实解决行政许可领域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将本级各项行政权力赋予相关单位,做到权责明确、合规合法,更好将权力服务于人民的有效途径。
三、编制说明
本次清单梳理,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照自治区645个行政许可事项,建立“一报一审一反馈”工作机制,先后2次征求了38家行业部门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日喀则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机构改革、划转及自治区清单,本次清单共新增4项行政许可,删除3项行政许可,调整4项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及行使层级。
四、主要内容
本次《日喀则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共三部分,涉及38家单位,321项行政许可事项。第一部分涉及29家市直单位实施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287项;第二部涉及中央驻藏机构9家单位实施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33项;第三部分涉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1项。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喀则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