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珠孜区公布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
一、“黑名单”企业基本信息
西藏日喀则市富龙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代码:91540200MA6TCQD6T
法定代表人:罗文富
住所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培社区居委会吉培林4号5栋1号
二、列入日期及事由
西藏日喀则市富龙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桑珠孜区鸿达花园、达热瓦小区、旺达小区内私人房屋装修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冷兴勇、陈国志等人劳动报酬且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
三、法规依据
西藏日喀则市富龙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无故拖欠民工工资。依据《西藏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桑珠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此公司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四、列入期限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限为1年。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西藏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由本人提出移除“黑名单”申请后,经桑珠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予以移除。
五、列入经过
经查,2020年该公司在桑珠孜区鸿达花园、达热瓦小区、旺达小区内私人房屋装修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冷兴勇、陈国志等人劳动报酬且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桑珠孜区人社局于2020年11月24日通过微信、手机短信、邮寄和在公司住所地张贴的方式,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并送达了《限期支付民工工资的通知书》,要求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但该公司在限期内未履行支付民工工资的责任。2021年1月25日,桑珠孜区人社局将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1年1月26日立案受理,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罗文富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羁押于日喀则市看守所。该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我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鉴于其法人一直不主动清尝所欠工资、长时间逃避清偿责任的情形,桑珠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规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桑珠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